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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5-12-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系、艺术教育学院、特殊艺术教育学院、附中团总支:

现就做好2014年度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

根据团中央要求,团委今年所收缴的2014年度团费仍按以往标准进行核算,即所有团员均按每人每月0.1元最低标准计算。

二、上缴比例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规定,各团总支上缴院团委团费总数的50%,院团委上缴团省委团费总数的25%。其余的各自按规定留用。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系团总支必须高度重视团费收缴工作,团委将在将把团费上缴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团总支的必要条件。

2.抓好重点。要把团费收缴作为加强团员教育、体现组织存在、规范基础团务的重要措施,增强团员的组织意识和归属感,促进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

3.按时上缴。各团总支于12月14日18点前完成2014年度团费上缴工作。各项统计按照附件要求统一上报电子版及纸质版。

联系人:贾鹏龙 电 话:029-88248662。

共青团西安美术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

关于收缴团费的几点说明

根据以往团费收缴过程中了解到大家普遍存在的疑问,现做以说明:

1.关于“2014年度”问题:根据团中央及团省委惯例,在每年底收缴上年度团费,即2015年底收缴2014年度团费。

2.收缴团费金额:2012级、2013级、2014级团员按照每人1.2元收取,即每月0.1元。2015级团员按照2015年8月至12月收取,每人0.6元,即每月0.1元。

3.关于收缴比例问题:团中央对团费收缴标准调整的正式文件一直未下发,故仍按以往比例收缴。

4.关于上缴方式问题:各系将本系团费的50%上缴至团委,其余的按规定留用。上缴团费以现金方式和纸质版报告一并报团委,样表附后。由于团总支没有印章,请团总支书记签字即可。

5.关于团员信息统计,团员信息以团支部进行统计,按照表格进行统计,样表(Excel格式)附后。

6.由于时间紧,请各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时间上报。

系(院)团总支2014年度团费收缴报告

系别

年级

团员人数

金额

XXXX系

2012级



2013级



2014级



2015级



总计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规定, XXXX团总支共收缴团费 元,按要求上缴院团委团费总数的50%,为 元。

XXXX团总支

2015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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