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总支、学生分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西安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等规定,为深入贯彻执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我院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按照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安排,拟定于2023年11月中旬召开西安美术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和主要任务
(一)大会主题
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青年,用党的初心使命感召青年,切实履行学生会、研究生会职能,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坚定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以“五名”战略为引领,为把我院建成高水平、有特色“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等美术学院贡献青春力量。
(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要求,全面总结西安美术学院第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我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讨论部署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明确新一届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主要任务,选举产生西安美术学院第十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届研究生会委员会。
二、大会时间及地点
拟定于2023年11月中旬在我院雁塔校区召开。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西安美术学院第九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一届研究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西安美术学院第十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届研究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研究生会主席团。
3.审议通过《西安美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等制度文件。
四、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代表名额的分配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的学生组织数量、学生人数、代表性、广泛性和工作需要确定。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90人,约占我校本科生总数的1.3 %,列席代表若干,研代会正式代表40人,约占我校研究生总数的 2.72%,列席代表若干。
(二)代表基本条件
1.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应为西安美术学院在册在籍学生。
2.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理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为同学服务的本领和议事能力。
4.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并作出突出成绩。
5.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同广大学生、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学生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6.坚持原则,以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中群众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权利。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的产生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规定进行。各单位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依据代表名额分配,按照代表候选人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召开学生大会或学代会、研代会,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产生。
五、注意事项
(一)西安美术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是全院青年学生参与的重大政治活动,是青年学生体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运行逻辑的重要载体。各院(系)团总支、学生组织要把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候选人的推荐提名工作作为重要的大事抓好,在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上级组织的领导下,充分认识做好选举工作及推荐提名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下而上,认真酝酿,选举产生大会代表。代表产生后,各选举单位要将代表的情况和产生步骤向团委做书面汇报,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团委请示报告。
(二)强化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各二级院(系)团总支、学生分会要利用召开学代会、研代会的有利契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大会筹备和召开期间,积极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活动,进行一次深入的组织观念教育,提高广大青年学生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