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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公开竞聘、综合考察,现对拟聘陕西省大学生艺术团西安美术学院弘美艺术团新一届成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至1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地址:雁塔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团委办公室);电话:029-88248662;邮箱:tuanwei@xafa.edu.cn。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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